用移動測速取證設備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趤碥嚪较蚓嚯x測速點500米以外應當有明顯的限速標志;
。ǘ┰趤碥嚪较蚓嚯x測速點200米以外應當設置“前方測速”或者“進入測速路段”等交通標志。上述交通標志至測速點之間有交叉路口的,應當在交叉路口增設相應的交通標志。使用移動便攜式交通標志的,應當符合顯著、清晰、明確的視認要求
以上公安部對于測速的要求,但是淳安交警并未提前在該測速點設置測速警示標志,并且全程限速80的路段,該測速點限速60,致使多位車主頻頻中招還蒙在鼓里。
一直忙,論壇也不常上,忽略了大家的回復,說一下抱歉。
本人復議輸了,復議決定書里說什么什么都合法,但是咱都看不到。
真要弄的,建議收集證據,就是該測速點前500米開始錄像,一直到該測速點,說明沒有設置測速警告標志即可,然后直接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