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車追尾撞了別人,對方說算了,竟然拉著不讓人走。小小事故起爭執(zhí),引來了派出所民警及交警。原來男子喝醉了酒,竟還不是第一次醉駕!最終,男子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被追尾的司機:我想走他攔著不讓我走
3月12日傍晚,交警瓜瀝執(zhí)勤中隊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蕭山八柯線瓜瀝鎮(zhèn)生產灣橋紅綠燈路口,兩轎車發(fā)生事故還引起了糾紛。值班事故交警立即趕赴事故現(xiàn)場,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事故雙方為一輛黑色奔馳與一輛紅色雪佛蘭。
已先期到達現(xiàn)場處置糾紛的治安民警告訴交警,是一起追尾事故。前方被追尾的雪佛蘭司機放棄索賠要離開,但后方奔馳司機仍不依不饒,能感覺到后方奔馳司機有酒氣。
被追尾的雪佛蘭司機也是一臉的無奈,事故沒什么大事,就想算了要走,哪想奔馳司機下車后硬是不肯攔在前面糾纏還威脅,自己只能報警。
現(xiàn)場交警對奔馳司機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07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遂帶其去醫(y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
追尾的司機:有些斷片,清醒過來已經在交警隊
經調查,駕駛員周某,46歲,河南商丘人。
周某說,當天中午,他與朋友幾人在紹興安昌的一家小飯店吃飯,期間,與其中2人分喝了3瓶2斤裝的紹興黃酒。飯后,又回到一朋友的工地喝茶聊天。隨后,為了商討事情,他便開車來了瓜瀝。當行駛至八柯線瓜瀝鎮(zhèn)生產灣橋等紅綠燈時,前車的司機不知怎么下車查看,于是自己也下車了。之后發(fā)生了什么自己真的記不清,只知道后來警察來了。等清醒過來,自己已在交警隊。
經鑒定,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89.7mg/100ml,屬醉酒駕駛。
交警:周某前面就因醉駕被拘役并吊銷了駕照
醉酒駕車,周某并非初犯。
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2013年9月,周某就因醉酒駕車被查處并被吊銷了駕駛證,后被紹興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139號令)》第十三條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這意味著周某此次被查獲,不僅僅是醉駕,還是無證駕駛,錯上加錯。
目前,周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宣判。